安徽安庆住房公积金新政:首次贷款买房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在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额度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可选择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作为其月收入的,无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否则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此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安庆市购房,享受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同等待遇。
在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方面,政策显示,在安庆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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