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启动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最高补贴6000元
,2023年长沙市汽车促消费暨“百乡干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季系列活动于近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湖南省商务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指导,长沙市商务局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湖南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长沙市各区县商务局协办。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9月30日,在长沙市内购买家用燃油车、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凭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通过指定平台申报领取相应的电子消费券补贴。此次活动政府消费券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采用“先购车、后申请”的方式予以奖励,先到先得,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本次补贴分为三档,具体来看,第一档: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 以下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1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2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二档: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25万元(不含)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25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三档: 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6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同时,官方强调,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本次汽车补贴活动可与湖南省商务厅、湖南湘江新区及长沙市各区县 政策叠加使用(需满足各活动参与要求)。
除此之外,本次补贴消费券核销规则如下: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100元,满100.1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领取及核销优惠券时均需打开手机定位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湖南省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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